展览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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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侯博物馆展览申办程序
一、应有我国地市级以上的文化部门作为主办单位,并能提供该部门作为主办单位的信函原件或法人委托书。
二、办展单位或个人须向国家博物馆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汉侯博物馆展览申请登记表》。
三、展览申办方须向汉侯博物馆提交申办展览单位或个人的简介、策展方案以及拟办展览的全部资料(含作品图片或画册)。
四、以上文件,经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,由我馆代表(简称甲方)和申办展览方代表(简称乙方)签订办展协议书。
五、外国展览及港澳地区、台湾同胞、海外侨胞所办的展览,在通过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,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报批,经批准后,方可与我馆签订办展协议书。